[西安]新城区2009年会计从业10月20-11月14日报名
2008-10-15 10:02来源:
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名条件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
(一)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1日 星期六 |
上午9:3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下午14:00—-15:30 |
会计基础 | |
下午16:30——18:00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三、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四、题型题量: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大纲:以财政部2008年新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中将增加《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内容。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日—2008年11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新城区财政局会计科,地址: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3楼,联系人:段洁,电话:87439253。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仍现场采集照片,必须考生本人前来报名。
2、报名须提交资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符合免试条件的会计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须缩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背面或一张A4纸上。
七、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