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8年度经济师考试4月7-5月9日网上报名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08]52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23号)精神,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或广州考试信息网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2008年5月9日。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开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或登录)→ 在「我的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如无,请点击「申请应用系统」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简历」 → 点击「考试报名」→ 选择考试类别 → 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 阅读须知 → 选择考试地点(考区)→ 选择报考级别(科目) → 「打印照相凭条」 → 到指定照相馆照相(相片由照相馆直接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于照相24小时后上网查询本人相片) → 相片成功上传后等待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在一定时限内网上确认)→查看「个人报考情况」 → 「网上支付」考务费 → 打印《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此表交单位审核确认盖章并妥善保管,留待办理合格证使用)。详细报名流程图见网上提示。
考生在考试前的7—15天,应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为15个(详见附件2)。
四、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报考资料,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资料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待办证时另文通知)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考生在成功支付考务费后须即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办证时使用。
(二)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4)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5)电子版、“报名发证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电话83851967)核对后上传相片。
2.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3.曾经在本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其相片的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因此本次考试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三)考试用书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自愿选订有关考试用书。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按50元收取。考务费的缴交原则上要求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利用银联系统网上缴费,未能在网上成功缴费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已通过网上确认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缴交考务费或订书费。
附件1、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代码 |
名称 |
中级 |
初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3、中级 4、初级 |
01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中级) | 21 | 工商管理(初级)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2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中级) | 22 | 农业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3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中级) | 23 | 商业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7 | 财政税收 | 04 | 财政税收(中级) | 24 | 财政税收(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09 | 金 融 | 05 | 金融(中级) | 25 | 金融(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0 | 保 险 | 06 | 保险(中级) | 26 | 保险(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1 | 运输水路 | 07 | 运输水路(中级) | 27 | 运输水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2 | 运输公路 | 08 | 运输公路(中级) | 28 | 运输公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3 | 运输铁路 | 09 | 运输铁路(中级) | 29 | 运输铁路(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4 | 运输民航 | 10 | 运输民航(中级) | 30 | 运输民航(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5 | 人力资源 | 11 | 人力资源(中级) | 31 | 人力资源(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6 | 邮电经济 | 12 | 邮电经济(中级) | 32 | 邮电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7 | 房地产 经 济 |
13 | 房地产经济(中级) | 33 | 房地产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19 | 旅游经济 | 14 | 旅游经济(中级) | 34 | 旅游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
21 | 建筑经济 | 15 | 建筑经济(中级) | 35 | 建筑经济(初级) | ||
16 | 经济基础(中级) | 36 | 经济基础(初级)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指定照相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东计安数码影像服务中心 | 黄华路26号一楼 |
83111602 |
黄金时代彩色冲印部 | 东山区农林下路85号地下 |
87659931 |
广州市艳芳照相馆 | 越秀区朝天路51号 |
83331206 |
广州市芳林数码冲印有限公司 | 天河北路侨怡苑二街394号首层 |
38815362 |
百景图数码摄影有限公司 | 中山大道西18号明轩文化商城首层(华师附中斜对面) |
87562201 |
广州黄埔名雅摄影冲印中心 | 黄埔大沙东路221号 |
82291242 |
黄埔区大吉摄影冲印店 | 黄埔大沙东路272号 |
88150112 |
快而美数码冲印店(芳村总店) | 芳村区芳村大道西29号 |
81898938 |
荔湾区快而美数码冲印连锁店 | 宝源路二号 |
81937092 |
广州天池摄影冲印公司 | 海珠区江南西路50号 |
84409940 |
富士尖端写真朗日激光冲印店 | 花都区新华骏威广场东明楼115号(镇五小对面) |
36991220 |
番禺区市桥东城东方女神摄影冲印店 | 番禺区市桥大北路38号 |
84821693 |
广州市番禺市桥六菱彩彩色冲印店 | 广州市番禺市桥沙园新村西区C街8号 |
84615753 33115753 |
从化金宝彩色冲印店 | 街口镇中田路124号 |
87932348 |
花都区新华顺强摄影冲印服务部 | 新华镇宝华路与花城路交汇处 |
86836640 |
广州市荔湾区枫叶冲印照相馆 | 荔湾区杉木栏10号首层 |
81857079 |
广州景泰超群冲晒部第一门市部 | 广园新村景泰直街43号首层 |
86554215 |
广州市海珠区八景数码摄影冲印店 | 海珠区新港西路161号之16铺 |
84192750 |
增城市超想象数码摄影社 | 荔城大道怡景城(公安局办证中心旁) |
82629611 |
萝岗区远芳照相馆 | 萝岗区西区青年路东园八街260号(第一小学对面) |
82069982 |
广州市萝岗区影友数码工作室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西区青年路92号 |
82220584 |
指定相馆如有增减,将直接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
附件5、相片规格及要求
一、规格
482像素(宽)×689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相片尺寸:35mm×50mm.
二、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三、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5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20k~30k字节之间),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四、一般性要求
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五、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79像素±19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11像素~33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323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323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六、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附件6、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订书单(略)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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