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92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执行: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 年4 月20 日至2006 年5 月25 日。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科技大楼二楼,电话:2344892)。市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于2006 年5 月30 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报考者本人提出申请和填写《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市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报名点领取或网上下载,网址:www.myhm.org),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2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字和加盖公章。持《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考试前两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领取(咨询电话:2344892),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市职职改办将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 号)进行严肃处理。
绵阳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