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5-04-14
普通
渝人考〔2005〕1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4月18日—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11月6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代码如下表
级别:中级:3;初级:4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工商管理 01 保 险 10 人力资源管理 15
农 业 02 运 水路 11 邮 电 16
商 业 03 公路 12 房 地 产 17
财政税收 07 铁路 13 旅 游 19
金 融 09 输 民航 14 建 筑 21
四、报考条件
㈠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㈡ 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㈣ 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㈤ 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报名地点
㈠ 区县报名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考生按就近属地原则报名。
㈡ 直属报名点为: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5410804)。
5.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6.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68619697)。
六、报名要求
㈠ 考生要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涂《重庆市________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填涂信息须准确无误,并在《报名卡》上粘贴1寸黑白近照1张,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报名。
㈡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七、考试收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八、考场设置
㈠ 各县(自治县、市)设置初级考场。
㈡ 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设置中级(含初级)考场。
㈢ 梁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开县、忠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万州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㈣ 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涪陵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㈤ 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黔江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㈥ 其他各县(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重庆市直属考点参加考试。
㈦ 区县报名参考人数达不到120人的合并到就近区县参考。
九、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
㈠ 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43号)规定,2005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存在的问题,在修改勘误的基础上重新印制的。各报名点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请提醒考生订购。
2.《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仍为2004年版书(附送勘误表)。
3.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勘误表备考。
2005年版考试用书定价:初级42元,中级45元。
㈡ 辅导用书的征订
今年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考试辅导书紧密结合考试用书的内容,针对性强,专业特点突出,对帮助考生理解专业考试用书,提高应考能力会有较大帮助。该书定价为25元。
考生在报名点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
十一、其它要求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须按《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考试用书征订单务必准时上报,以保证考试用书尽早发至我市考生手中。
附件: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18日—26日 开始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征订考试和辅导用书
5月1日前 报送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征订单
7月30日前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向市职考中心报送《报名卡》(须按级别、专业整理)
和《报名人数统计表》按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顺序填报
9月中旬 各区县安排考场
9月30日后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负责发放准考证。
11月4—5日 11月4日远郊区县到市职考中心领取试卷;11月5日上午主城各区到市职
考中心领取试卷
11月6日考试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11月7—10日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向市职考中心上交答题卡
2006年1月上旬 公布考试成绩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5年4月18日—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11月6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代码如下表
级别:中级:3;初级:4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工商管理 01 保 险 10 人力资源管理 15
农 业 02 运 水路 11 邮 电 16
商 业 03 公路 12 房 地 产 17
财政税收 07 铁路 13 旅 游 19
金 融 09 输 民航 14 建 筑 21
四、报考条件
㈠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㈡ 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㈣ 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㈤ 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报名地点
㈠ 区县报名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考生按就近属地原则报名。
㈡ 直属报名点为: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培训部,联系电话:65410804)。
5.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6.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68619697)。
六、报名要求
㈠ 考生要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涂《重庆市________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填涂信息须准确无误,并在《报名卡》上粘贴1寸黑白近照1张,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报名。
㈡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七、考试收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八、考场设置
㈠ 各县(自治县、市)设置初级考场。
㈡ 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设置中级(含初级)考场。
㈢ 梁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开县、忠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万州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㈣ 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涪陵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㈤ 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黔江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㈥ 其他各县(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重庆市直属考点参加考试。
㈦ 区县报名参考人数达不到120人的合并到就近区县参考。
九、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
㈠ 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43号)规定,2005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存在的问题,在修改勘误的基础上重新印制的。各报名点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请提醒考生订购。
2.《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仍为2004年版书(附送勘误表)。
3.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勘误表备考。
2005年版考试用书定价:初级42元,中级45元。
㈡ 辅导用书的征订
今年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考试辅导书紧密结合考试用书的内容,针对性强,专业特点突出,对帮助考生理解专业考试用书,提高应考能力会有较大帮助。该书定价为25元。
考生在报名点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
十一、其它要求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须按《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考试用书征订单务必准时上报,以保证考试用书尽早发至我市考生手中。
附件: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18日—26日 开始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征订考试和辅导用书
5月1日前 报送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征订单
7月30日前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向市职考中心报送《报名卡》(须按级别、专业整理)
和《报名人数统计表》按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顺序填报
9月中旬 各区县安排考场
9月30日后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负责发放准考证。
11月4—5日 11月4日远郊区县到市职考中心领取试卷;11月5日上午主城各区到市职
考中心领取试卷
11月6日考试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11月7—10日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向市职考中心上交答题卡
2006年1月上旬 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