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200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200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方案》(浙人专〔2003〕99号)要求,现将200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3年9月13日8:30-12:00进行(如有推迟,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报名条件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3年6月20日-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省级各有关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集中向省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省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省会计服务中心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各市报考人员名单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后于2003年7月10日前集中上报省会计服务中心。由省会计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03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
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和省会计服务中心在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审查,对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的审查,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非典的预防工作。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整。
六、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是会计专业人员评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协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慎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03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03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2.2003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