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1月21-31日报名
关于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威人考函[2008]3号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考试时间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0、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 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 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 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 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 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8. 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
四、考试报名、教材征订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报名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 报名网址: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2. 报名时间:1月21日——1月31日。
3. 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时间:1月24日——1月31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
4.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地点:
(1)威海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六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631-5226025;
(2)环翠区:环翠区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5224845;
(3)荣成市:荣成市人事局科干办,电话:0631-7561527;
(4)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8981706;
(5)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631-6651690.
(二)教材征订
考试指定用书由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考生可在报名时到国税局、地税局的征管部门办理教材预定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的方式。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正式考试前半个月。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因此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威海市考生必须通过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进行信息填报。
(二)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后,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确认。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请严格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限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单位盖章后的《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一定注意:
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 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 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二)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八、考点设置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潍坊、济宁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九、考试管理
各市区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严格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限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条件,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