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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2月18-27日报名

2007-12-06
普通

内容提要:

  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2月18日至27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pta.com),

  现场资格审查(老考生免审):2月28日至29日

  网上缴费:2月18日至3月3日

  网上补报名:3月10日至11日

  现场补资格审查(老考生免审):3月12日

  网上补缴费:3月10至14日

  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


查看原文: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7]222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4〕4号)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非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法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取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8.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发〔1996〕116号和人发〔1999〕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者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级别为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级别为符合免试条件考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四、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2月18日至27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pta.com),

  现场资格审查(老考生免审):2月28日至29日

  网上缴费:2月18日至3月3日

  网上补报名:3月10日至11日

  现场补资格审查(老考生免审):3月12日

  网上补缴费:3月10至14日

  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

  五、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2月28日至29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2月28日至2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税收工作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考生所在地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证明。

  六、各级国、地税机关应积极宣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动员和支持在职干部报考。

  七、各地考务部门在安排考生报名时,同时安排考试大纲、教材等征订工作。本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要求考生全套购买。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五日内,各报名点应将教材征订数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我省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厦门考点只安排厦门报名点的考生,福州考点安排除厦门考点以外的所有考生,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500937、87670230.

  十、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教材征订仍采用现场征订方式,征订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人:黄继武,联系电话:0591-87507553。

  附件1:

福建省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有关事项
2月18日至27日全省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月28日至29日新报考人员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老考生免审)
2月18日至3月3日网上缴费
3月10日至11日网上补报名
3月12日现场补审核
3月10日至14日网上补缴费
3月25日前各地将核对无误的报考人员信息和相片以ftp方式上传,同时将新报考考生的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寄达省人事考试中心
6月初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报考人员信息以ftp方式发送给有关设区市,请及时接收
6月5日起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6月20日至6月22日考试6月20日(星期五)
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8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可通过9616893709查询或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9月下旬发放合格人员证书

  附件2: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才市场六楼)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61室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南平市八一路472号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龙岩市和平路62号0597-2330629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0593-2077115

  附件3: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2
注册税务师
5

5
01
注册税务师
1
税法(一)
2
税法(二)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
财务与会计
2

2
01
注册税务师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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