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 甲上市公司2007年6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4%,期限为3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0 000万元,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元面值的普通股90股。2008年甲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45 000万元,2008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0 000万股,所得税税率33%。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之间的分拆。则甲上市公司2008年稀释的每股收益为( )元。
A.0.90
B.0.67
C.0.66
D.0.9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基本每股收益=45 000/50 000=0.9(元)
稀释的每股收益的计算:
净利润的增加=20 000×4%×(1-33%)=536(万元)
普通股股数的增加=20 000/100×90=18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536÷18 000=0.03(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的每股收益=(45 000+536)/(50 000+ 18 000)=0.67(元/股)
在上例中,如果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之间的分拆。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6%.
稀释的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每年应付利息=20 000×4%=800(万元)
负债成份公允价值=20 000×PV(3,6%)+800×PA(3,6%)=20 000×0.8396+800×2.6730
=16 792+2 138.4=18 930.4(万元)
权益成份公允价值=20 000-18 930.4=1 069.6(万元)
净利润的增加=18 930.4×6%×(1-33%)=761(万元)
普通股股数的增加=20 000/100×90=18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761÷18 000=0.0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的每股收益=(45 000+761)/(50 000+18 000)=0.67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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