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工作公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3-01-13
普通
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陆续收到了考生的来信或来电询问关于成绩核查工作的有关问题。为使广大考生了解成绩核查工作,现将成绩核查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第一,按《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工作由全国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成绩核查工作是直接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的服务性工作,为规范核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全国考办已在2001年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明确了成绩核查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成绩核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有相应的牵制制度。在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又对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成绩核查工作基本程序是:
1.全国考办根据各地方考办提交的成绩核查申请汇总表进行汇总,并通过计算机进行主、客观成绩是否正确登录审核;
2.全国考办将成绩核查汇总资料提交集中评卷地,将要求核查的试卷调出,并由评卷地选派人员对每份试卷的成绩加总及录入进行复核;
3.由评卷地选派专业人员对每份试卷进行共同复核,并签字认定;
4.由全国考办选派专家到集中评卷地,对所有要求核查的试卷进行审核,并由两名专家共同复评,并在评阅完成后签字认定;
5.由全国考办工作人员对经复核及再次评阅后发生变动的试卷进行汇总、录入及校对,并打印清单;
6.全国考办向全国考委会汇报成绩核查工作结果,由全国考委会审议认定;
7.由全国考办向地方考办下发成绩核查结果并转达至考生。
第三,初步估计200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要求成绩核查的考生较多,因此决定2002年度成绩核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成绩核查工作从2003年1月11日开始进行,第二批成绩核查工作预计于1月27日以后开始。我们将尽快完成成绩核查工作,并将成绩核查结果通知到各地方考办,由其转达至考生,请广大考生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的有关公告。
如欲查询成绩核查有关规则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查阅。
第一,按《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工作由全国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成绩核查工作是直接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的服务性工作,为规范核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全国考办已在2001年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明确了成绩核查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成绩核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有相应的牵制制度。在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又对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成绩核查工作基本程序是:
1.全国考办根据各地方考办提交的成绩核查申请汇总表进行汇总,并通过计算机进行主、客观成绩是否正确登录审核;
2.全国考办将成绩核查汇总资料提交集中评卷地,将要求核查的试卷调出,并由评卷地选派人员对每份试卷的成绩加总及录入进行复核;
3.由评卷地选派专业人员对每份试卷进行共同复核,并签字认定;
4.由全国考办选派专家到集中评卷地,对所有要求核查的试卷进行审核,并由两名专家共同复评,并在评阅完成后签字认定;
5.由全国考办工作人员对经复核及再次评阅后发生变动的试卷进行汇总、录入及校对,并打印清单;
6.全国考办向全国考委会汇报成绩核查工作结果,由全国考委会审议认定;
7.由全国考办向地方考办下发成绩核查结果并转达至考生。
第三,初步估计200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要求成绩核查的考生较多,因此决定2002年度成绩核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成绩核查工作从2003年1月11日开始进行,第二批成绩核查工作预计于1月27日以后开始。我们将尽快完成成绩核查工作,并将成绩核查结果通知到各地方考办,由其转达至考生,请广大考生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的有关公告。
如欲查询成绩核查有关规则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