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纳税人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少缴税款,是否处罚?
【答案】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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