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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加收滞纳金的金额能否超过税款本金?

来源: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02-07
普通

【问题】

税款加收滞纳金的金额能否超过税款本金?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税收滞纳金本质上是税收征收行为,不是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加处罚款及滞纳金”行为,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因此可以超过欠缴税款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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