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来源: 深圳税务
2021-02-01
普通
【问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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