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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来源: 安徽税务 2021-01-20
普通

【问题】

查账征收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答案】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第二步: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国债利息收入-成本费用

第三步: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

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或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注】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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