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用人单位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吗?我该怎么办?
【答案】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拒不订立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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