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被列入OECD《税收政策改革(2020)》报告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近期发布的《税收政策改革(2020)》首次专门收录了中国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经验做法,以及中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财税政策措施,认为这些改革及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税制,缓解了经济下行压力,有效拉动了中国经济复苏。
中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作为更加积极
OECD目前有37个成员国,5个关键伙伴国,即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南非。中国作为关键伙伴国,以成员、伙伴方或参与方的身份参与了OECD的11个重要机构和项目,在税收、宏观经济、科技、贸易投资、农业等多个政策研究领域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在税收领域,中国不但积极参与多项国际税收合作,签署包括《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等多项多边法律文件,还于2016年在中国主场举办了第十届全球税收征管论坛(FTA)。此外,中国在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落实方面也积极作为,如先后提出“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成功地将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观点和理念渗透到BEPS行动计划成果中,并积极推进BEPS行动计划成果的落地转化。这次OECD将中国列入《税收政策改革(2020)》报告,充分体现了近年来中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上升。
中国增值税改革极大地完善了制度设计
报告以专栏形式重点介绍了中国近年来增值税改革的相关情况。2016年5月1日,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2017年7月1日,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为三档。2018年,中国通过三项措施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一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分别从17%和11%降至16%和10%,形成16%、10%和6%三档税率结构;二是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至年营业额500万元;三是扩大留抵退税范围。2019年3月,中国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分别从16%和10%降至13%和9%,并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报告认为,中国实施的一系列增值税改革,符合OECD《国际增值税/货物劳务税指南》(The International VAT/GST Guidelines)的原则要义,极大地改善了中国增值税制度的设计和运行。
此外,报告指出:“近年来,除日本提高了消费税(即增值税)标准税率、中国降低了增值税标准税率外,其他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继续保持稳定。”这反映了,在其他国家维持增值税标准税率稳定的背景下,中国减税降费持续发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动力。
中国个税改革的经验做法被融入报告内容中
报告指出,OECD成员国及伙伴经济体个人所得税基本延续了近年来降低税率、缩窄税基的态势,特别是聚焦于为中低收入者减税。
中国主要通过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同时,通过提高工薪所得和经营所得“起征点”,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缩窄了税基。这些是落实中国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实现了为中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目标。
中国有效应对疫情的税收政策措施获得充分肯定
报告在应对疫情的税收政策措施方面多次提及中国,主要包括:一是临时性降低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确保封锁控制期间商品有效供给。二是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生产应对疫情主要相关物资的企业给予公司所得税优惠,如用于扩大产能的设备投资可100%费用化,延长2020年亏损结转的期限等。与此前扣除政策不同的是,对投资规模没有限制,因此大额支出也可享受直接扣除。四是对医务人员取得的疫情防治相关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报告指出,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在疫情应对中采取了果断措施,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家庭和医疗卫生部门。
作者:孙红梅 燕晓春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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