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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有机肥取得免税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3
普通

【问题】

有机肥是否属于农产品?购进有机肥取得免税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有机肥不属于农产品。

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有机肥取得免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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