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企业计划成本法下暂估入库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5
普通
一般电商由于日采购量比较多且频繁,有时原材料入库后,电商只是付了部分货款,付了款的有发票,也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对没有发票的入库原材料需要暂估入账。
例:鸿运商贸公司是一家借助天猫、当当平台进行网络零售的B2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2019年10月15日自其供货商鸿喜公司购进的一套母婴用品成长铺垫(不含税),成长铺垫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鸿运公司该成长铺垫品计划价为1050元,11月15日,发票收到,发票价格共计1130元(含税)。
账务处理如下:
①10月15日购买材料按计划价暂估入库时:
借:原材料—成长铺垫 105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鸿喜 1050
由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不暂估进项税额,暂估金额是估计的不含税价格。
②次月月初红字冲回暂估入库,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增加会计的工作量,为简化,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1月1日暂估冲回时:
借:原材料—成长铺垫 105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鸿喜 1050 (红字)
③11月15日,收到发票时,按实际金额入账:
借:材料采购—成长铺垫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鸿喜 1130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成长铺垫 1050
贷:材料采购—成长铺垫 1000
材料成本差异—成长铺垫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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