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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的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来源: 海南税务 2020-09-25
普通

问题: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实务

答案:自然人代开发票,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

2.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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