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将年度评优取得的奖金用作全体部门人员的活动经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