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北京、湖南、安徽自贸区及浙江自贸区扩区方案!税收方面看点>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以下统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北京、湖南、安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
《方案》明确了各有侧重的改革试点任务,其中涉税内容有这些↓↓↓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一)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符合政策的区内研发机构科研设备进口免税。
(三)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8.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移的税收政策。
(五)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
14.满足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鼓励海外文物回流,积极研究调整现行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给予支持。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营造国际营商环境。发挥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三)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6.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出口退税、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事项逐步纳入,推动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尽快覆盖管理类别为一、二、三类的出口企业。
7.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试点。
8.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区内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优化出口退税手续。利用现行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办好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
9.培育贸易新业态。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快影视产品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12.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支持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业务。
(六)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
18.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比照现行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支持办好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三)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5.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试点。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一)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1.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
(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开放型经济体系。
7.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在宁波舟山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可行性。
9.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内单位进口科研设备免税。
摘自《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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