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2020-09-11
普通

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实务

答案: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并收讫销售款项(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