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预缴所得税时未取得发票的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20
普通

问题:预缴所得税时未取得发票的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会计实务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可暂作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再补充提供发票。

会计实务

618年中钜惠活动最后一天,2020年6月10日-20日,会计实务好课8.5折,折后再减优惠券和正保币,快来看看!秒杀优惠券>>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