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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辅导之高新技术企业篇

来源: 浙江税务 2020-04-14
普通

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了解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我们编制了本期专题,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辅导之高新技术企业篇

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有哪些?

(一)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八)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其享受优惠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例如,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A企业可自2019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9、2020和2021年。

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如,A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9年9月30日到期,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A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五、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该如何处理?

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申报所属期年度当年的研发费用占比达不到要求,能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不论申报所属期年度当年的研发费用占比是否达到要求,只要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到达要求,且其他相关条件也符合,即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七、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八、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整体迁移: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但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部分搬迁: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规定重新认定。

九、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该如何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十、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如何处理?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十一、纳税申报示例

A企业于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不涉及以前年度亏损弥补。2019年度总收入7000万元,销售收入6000万元,高新技术领域为高技术服务业,本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其他相关指标如下:201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5000万元,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为30%,2019年度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300万元。

该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250万元;2017年度销售收入4000万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50万元。如何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一)需要填列表单

《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特别注意: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栏次、《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二)计算过程及具体填列

1、本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5000/7000=71.43%>60%,填列《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10行;

2、本年度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30%>10%,填列《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13行;

3、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三年销售收入比例=(150+250+300)/(4000+5000+6000)=4.67%>4%,填列《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30行,三个年度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及合计数对应填列第15行第1列至第4列,三个年度的销售收入及合计数对应填列第29行第1列至第4列。

4、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条件,可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500*10%=50万元,填列《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31行。

该减免数据填入《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2行,再汇总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6行。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证书编号等信息填列《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栏次。

特别注意:1、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如:纳税人2016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19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在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编号”及“发证时间”分别填入“211-1”“211-2”“211-3”“211-4”项目中。纳税人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2、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信息会自动带入,无须纳税人填列。

(三)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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