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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声明需要每年提交一次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09
普通

问题: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声明需要每年提交一次吗?

实务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时,应在每年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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