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开通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地区(下)
3月31日,重庆、四川、西藏、宁夏、宁波、厦门、青岛等14个省市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重庆市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四川省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省纳税人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西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相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合理有序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制度,根据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远程办理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事项便利纳税人,我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西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办理。
二、现场办理渠道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请纳税人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办理年度汇算,享受税务机关按规定提供的申报表预填服务。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可前往本人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区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为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现场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在各级税务机关设置办税专区受理上门申报。详细地址列表详见附件1。
三、邮寄申报渠道
对于不方便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具体办税指引详见附件2。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现场申报受理专区列表.xls
2.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办税指引.doc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第5号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内,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宁波市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内,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厦门市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内,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青岛市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根据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将于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功能(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辅导其员工分期分批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安排,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时间段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如果纳税人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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