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后,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应如何确定计算截止日期?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
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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