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答案:根据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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