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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 四川税务 2020-02-25
普通

问题:1、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2、国家此次对生活服务行业免征增值税,但现在很多小规模增值税都是季报,季度申报时如果超过30万还能享受免税政策吗?

实务

答案:1、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该项免税政策不受“按季30万免税” 的限制。该项免税政策终止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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