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预缴增值税是什么时候缴?每月的15号之前吗?
答案:对于建筑业企业具体什么时间缴税,并没有类似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收到业户或总包方预付的工程款,应该在收款后及时向机构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异地施工项目)预缴增值税。每月的15号之前和之后都可以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 2016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该预缴不预缴,或者自应预缴之月起超过六个月未预缴的,由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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