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会差异如何处理?
谈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大家就会想到“税会差异”的问题。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同,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差异的情况。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会差异如何处理?下面就为大家对于税会差异的问题做一个整理。
一、哪些情形会产生税会差异
1. 不允许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罚款,赞助支出,与收取收入无关支出
没有取得合法扣除凭证
未列入正确期间(跨期支出)
未实际发生损失的减值准备,未实际收到的投资收益
2.有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捐赠支出、党组织活动经费、佣金和手续费
税会差异
3. 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会计政策与税务不一致
如:资产折旧年限低于税务规定最低年限
二、如何理解汇算清缴中的“暂时性差异”与“非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产生“暂时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是会导致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最终会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体现。
而非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三、相应的账务处理
“非暂时性差异”不需要进行税会差异的调整。因为“非暂时性差异”只会影响本期的所得税费用额,已经在所得税费用中全部体现了,不影响后期的资产与负债、权益金额。
而“暂时性差异”可以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收入类事项,本期会计收入>本期应计纳税所得,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会计收入<本期应计纳税所得,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支出类项目,本期费用支出>本期可扣除金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费用支出<本期可扣除金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大家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很多人都采用“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进行判断,这里给大家介绍的按照会计确认与税法计算的差异来判断怎样来确认“暂时性差异”。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怎样理解觉得更通顺就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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