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会计继续教育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13
普通
参加了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因此,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这些证书是指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证书。比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当中,取得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会计继续教育不取得任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不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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