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19-11-06
普通

热点问答

问题: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的基本结构,判别收到的发票是否正确选择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网校推出了实务课程《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应用实例分析》超值好课,仅需79元,小伙伴们还不赶快行动起来?

点击进入报名>>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应用实例分析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