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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机构拨款开票的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1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我司收到电话通知,省局计划拨付在建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经费,要求我们开具发票,还说专票普票都可以,我看了2013年3号公告,那里说来自中央的拨款才免VAT,那我该从什么税率呢?政府机构没有税号,普票也不好开呀。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收到补贴首先看是否有政府采购性质,比如价格津贴,与销量相关的补贴等。如果属于政府采购性质的与销售行为相关的补助,那么需要看是否直接来源于中央财政。

贵公司属于需要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且需要开具发票。对于开票项目和税率,按照政府补贴的对应项目和税率进行掌握。比如政府给的是当地农贸市场农户租赁摊位补贴,那么就是出租不动产项目税率为9%(一般计税)。如果政府给的是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补贴,那么就按照销售汽车13%税率进行确定。对于政府没税号这个事,政府是依法律不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主体,其没有税号不影响贵公司为其开具发票。您到时候跟政府部门要开票信息正常开就行,建议开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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