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属于劳务派遣的员工,出差取得的火车票能否抵扣进项?

来源: 浙江税务 2019-10-30
普通

热点问答

问题:

属于劳务派遣的员工,出差取得的火车票能否抵扣进项?

答案:

符合规定的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随着各种新经济模式的出现,传统的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模式因其模式僵化、人工成本高等局限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因而,派生出了很多其他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带你熟练掌握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为实际工作提供帮助,点击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