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18年9月份付了两年房租费用30万元,对方没有开票,到10月份,11月份的时候我们可以摊销房租费吗?到12月份对方给我们提供了发票30万,我们30万具体怎么合理的摊销呢?
2018年9月份预付两年房租费用30万元时
借:预付账款 30
贷:银行存款 30
以后每月按月分摊实际房租,每个月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房租 1.25万(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1.25万
如果收到的发票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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