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公司租赁车辆相关费用入账及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2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1)公司向租车公司租赁汽车,如果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是否都可以报销入账,并都可以税前扣除

(2)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能否签订无租金协议,上述的费用是否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答案:

 如果协议中已经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那如果发生的这些费用在租入一方账里报销的话,是与合同不符的,如果在租入一方报销并税前扣除,建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此条款。 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可以签订无租金协议,签订无租金协议后,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年检、保养费各地执行口径不同。企业所得税上未见文件原文,增值税处理上例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明确部分政策口径的通知》(甬国税货便函[2017]6号)第三条规定:“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财税会员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