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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权的入账价值相关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02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公司想把企业的商标作价入账,自己的商标,请中介评估了一个价,是否可用评估价入账,另企业之前做了很多广告宣传,推介会等发生的费用当时已计入期间费用,现在能拿出来,同商标注册费等记入无形资产-商标价值中吗?或有关企业自创商标入账的相关规定吗?

答案:

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等相关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广告宣传、推介会的费用不能再拿出来计入无形资产。广告宣传、推介会费用属于销售费用,是期间费用,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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