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系统学习账、税、表全盘会计工作
只需要2个月时间,20小时学习,即可全盘理清,快速上岗
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111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