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做会计分录?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加计抵减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以下账务处理: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参考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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