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以个人名义汇货款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28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以个人名义汇货款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答案:

可以。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

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做账报税大练兵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