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差异的核算(收入的调整事项和费用的调整事项)
由于企业和税务机关的立场不同,永久性差异的项目非常多,根据调整要素可以分为收入的调整事项和费用的调整事项,也可以根据调整的性质分为调增项目和调减项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永久性差异的核算。
(一)常见的收入调整项目
1.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收入,但税务机关为了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这部分利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会计利润就大于税务利润,会计报税的时候就需要调减会计利润。
例如,某企业的会计利润是100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国债利息收入,那税务利润=100-10=90(万元)。假设税率为25%,企业应交所得税=90×25%=22.5(万元)。
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为:
借:所得税费用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5
2.企业收到的居民企业的股利收入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股利时,按照成本法核算,是要增加投资收益的,因为这些股利都是已经在被投资单位交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因此,税务机关也就不再重复征税了。
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被投资单位分配的20万元股利,企业对被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核算,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则税务利润=100-20=80(万元)。
(二)常见的费用调整项目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等这些项目会计上记录为费用,税务机关为了保护国家利润,不允许作为费用,因此,会计需要调增会计利润。
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政府罚款5万元,则税务利润=100+5=105(万元)。
许多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往往忽视账务调整工作。企业在汇算清缴之后如果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很可能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或不良后果,极易造成所得税重复计征,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还会使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所以快来网校学习由郭英杰老师讲解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问题解析吧,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