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星期二】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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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今日财税要闻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自7月1日起执行。
2.据悉,“688XXX”将成为最终的科创板股票代码,不久之后与广大投资者见面。“787XXX”“789XXX”则将成为科创板股票的申购代码与配号代码。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此外,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上证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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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今日实务技巧
1.我们企业是在5月份缴纳4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否按降低后的单位缴费比例缴费?
不能。按照《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您的说明,您所在地方应该是“本月缴上月”,即在5月份缴纳费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社保费,要按照4月份适用的单位缴费比例政策执行。
2.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执行时间由各省规定,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完全一样。按照您的表述,应该是所在省份的实施方案中作出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省里决定往前追溯到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政策。如果您已经按照之前较高标准缴纳了社保费,那您可以向当地社保费征收部门咨询办理退(抵)费业务。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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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今日好课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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