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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增值税申报指南(四)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

来源: 北京税务 2019-04-20
普通

情景案例

某纳税人,2019年6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

        分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该纳税人取得的购入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税额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对应栏次,同时填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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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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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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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面展示的操作步骤,大家明白了吗?如果还需要学习全面的新版增值税申报技巧,可以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五月份免费直播集合,吕老师将会在5月11日针对2019年增值税申报表进行全面讲解,手把手教大家申报,有不懂的问题也可以直播界面交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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