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丢失普票如何处理?
【答案】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1)可与取得证明时: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无法取得证明时:例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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