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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人怎么提供税源信息?

来源: 陕西税务 2021-05-18
普通

【问题】

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人怎么提供税源信息?

【答案】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使用新申报表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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