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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2019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来源: 12366 2021-02-03
普通

【问题】

居民个人2019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答案】

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或者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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