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提醒】为你送上税种综合申报知识点,申报办税更便捷!
本月申报期截至明天(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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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完成各项税费申报事宜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上海税务已于7月1日起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纳税人需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建议选择税种综合申报~
进入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入口的两种方式:
01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
02Etax3.0:填写-ZH001税种综合申报表
纳税人首次进入电子申报Etax3.0端和电子税务局端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是否启用税种综合申报的提示,如企业选择 “是”,将启用税种综合申报表。
税种综合申报常见问题:
01单税种申报申报表和综合申报的关系如何协调?
税种综合申报是为纳税人提供的创新的申报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综合申报和单税种申报的业务逻辑、勾稽关系是一致的,纳税人本季度使用了税种综合申报,下一季度也可使用单税种申报表,申报表上的累计数、期初数均可实现自动结转并加载。
02各税种系统默认的申报方式及纳税期限是什么,如果纳税人需要变更申报方式及纳税期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综合申报实行后,五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将统一为均为按季,申报缴款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仍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但下半年的纳税期限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电子税务局,使用单税种申报或综合申报完成五个税种申报。使用税种综合申报的纳税期限只能为季,即选择按月、按半年纳税的不能使用综合申报。
03季度中间有过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在季度终了后可以使用税种综合申报再按季申报印花税?季度中间已经缴纳过的印花税是否要在季度申报表中体现?
印花税申报无需进行税种核定,因此按次申报的仍使用原申报表。使用综合申报表的,印花税纳税期限默认为按季。税种综合申报表可自行带出印花税申报表,已经申报缴纳的印花税无须体现,未发生纳税义务的,也无需进行零申报。
北京、上海地区接连推出五税种综合申报方案,10月实施,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综合申报在哪申报?如何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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