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吗?
答: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无需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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