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留意!十月申报期的两个重要提醒
来源: 厦门税务
2020-10-09
普通
01
十月申报期顺延至23日
10月1日-23日,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房产出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10月4日-25日,申报缴纳社保费。
1月1日-12月31日,申报缴纳2019年度车船税。
02
本月起
六税合一申报功能正式上线
需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契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的查账征收纳税人(外省市总机构在厦二级分支机构除外)可通过“六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进行相关报表申报,实现多税种一个入口一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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