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出台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有行业限制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因此,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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